南宁企业清算后的会计档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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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8-02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 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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