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经常见的虚假形式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9-20

1. 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虚列成本费用。有的企业其他应收款金额巨大,往往是因为把公司发生的一些不合法费用支出计入到了其中,或者为了虚增利润而没有把成本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是挂在往来账户“其他应收款”中。

2. 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隐匿收入。“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正常情况下余额应该在借方,但有些企业往往先出现该科目的贷方金额,然后再从借方冲销,这是不合常理的。他们之所以把销售收入放在了其他应收款账上,就是为了隐匿收入、逃避税收。

例如,某零售公司的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左右,税务部门将其划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财务部门预测今年的销售额肯定超过180万元,预计为250万元。于是将80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贷方,以保持其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企业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8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80万元。从表面上看容易让人误解为企业收回了对方欠企业的款项,而实际上这笔其他应收款在之前并没有产生借方发生额。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缴税,该公司可以实现少缴增值税的目的,同时企业还少缴了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3. 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私设小金库。其他应收款是企业账与账外账的桥梁,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为小金库源源不断地输入资金,比如通过企业本不存在的员工借款将款项输入到小金库。

4. 将其他应收款作为“现金”科目的补差款。某些公司在盘点中发现现金长短款时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账务处理,而是挂在其他应收款下,作为以后发现现金长短款的备抵款项,严重违反了会计制度。

5. 利用其他应收款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有的企业银行对账单中有些款项存入企业的账户后,马上又等额支出,但公司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只做一张凭证,不能真实反映业务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为贪污和损公肥私打开了方便之门,其他应收款也成为出租出借账户的保护伞。

6. 企业通过其他应收款隐藏短期投资、截留投资收益。有的企业在资金较充裕、预计未来没有大额支出的情况下,往往会利用多余的钱进行短期投资,比如在证券市场上买入股票或债券。但是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税收、截留投资收益,在进行短期投资的时候不是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来反映,而是虚构往来单位把它放入“其他应收款”账户。在退出资本市场时用收回来的本金冲销其他应收款,而投资收益进入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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