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22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一)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作用;
(二)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作用;
(三)总分类账户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在总金额上应相等。
二.平行登记的要点
1.依据相同;
2.借贷方向相同;
3.会计期间相同(可以有先有后,但必须在同一会计期间全部登记入账);
4.金额相等。
总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
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
总分类账户期末余额=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
编辑推荐:加入正保会计网校会计新锐实操训练营,老会计的经验统统、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你。名师指路,同行切磋,从此你不再是一个人战斗,要不要试试? 点击了解>>
匹配岗位:基础会计、成本会计、往来会计等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