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10
单选题
2014年9月,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新建的普通住宅,取得销售收入6200万元,转让环节缴纳税金共计295万元,为取得该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共计支付地价款和相关税费2100万元,开发成本16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120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当地政府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4%,计算该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万元。
A、262.5
B、210
C、359.1
D、32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销售收入=620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100 1600 120 (2100 1600)×4% (2100 1600)×20% 295=5003(万元);增值额=6200-5003=1197(万元);增值率=1197÷5003×100%=23.93%,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为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97×30%=3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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