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第四章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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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05


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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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的编制

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

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部署。

1、预算年度

我国国家预算年度采取的是公历年制。

《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预算活动的主体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地编制预算。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进行编制。

二、预算的审批

1.审查和批准

由于各级预算的审批具有时效性、级别性、程序性和严肃性,《预算法》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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