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税前扣除(03.02)_税务师_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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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4-28


单选题

某居民企业,2015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已经取得工会拨缴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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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10

B、349.84

C、394.84

D、354.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300×14%=42(万元),实际发生45万元,准予扣除42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实际发生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2.5%=7.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7.5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300+42+5+7.5=35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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