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初级社会工作实务》考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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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大网校

发布时间:2017-01-24

考点五:妇女社会工作的原则

(1)承认妇女的多样性以及与其一起工作的视角的多样性。

(2)尊重妇女作为独立的个体,而不是家庭角色的扮演者。

(3)了解、理解和接纳妇女的现实处境和她们的生存选择。

(4)认识妇女本身也是一个资源,有能力处理自己的问题。

(5)妇女是发展的主体,而不是客体。

(6)增加妇女的资源和选择的多样性。

(7)将个体与群体连接起来,促进妇女之间特别是具有类似经历的妇女互助。

考点六:妇女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1.妇女的婚姻和家庭工作

(1)婚姻和家庭关系的调适——与传统社会性别对妇女角色的定位紧密相关。

①家庭工作的视角和原则。性别视角的家庭工作原则包括:尊重和接纳现实中家庭形式和婚姻形式的多样性;重新调整家庭权力,避免家庭暴力、冲突与资源分配不均;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协调与平衡;父母亲的职责同样重要,都需要训练;社会应该为家庭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减轻家庭的负担。社会工作者必须有性别平等的敏感度及关注妇女的经验。教育女性如何自我增权。如何争取自我更人性化的生活,以及如何尊重女性独特的个性和权利,而不仅仅成为家庭角色的扮演者。

②夫妻关系的调适。

③婆媳关系的调适。让媳妇认识到平等对待婆家和娘家:在婆媳之间建立平等、尊重的关系;发挥丈夫的积极作用;帮助婆婆学习与儿子和孙子女之间的关系、角色、权力的边界。

④亲子关系。重视父亲的责任;处理好隔代教育问题。

(2)针对单亲母亲家庭的服务。单亲母亲家庭的问题主要包括:亲子关系和孩子教育、单亲母亲的贫困化、就业困难、再婚困难、社会对单亲母亲的歧视和偏见以及缺乏针对单亲母亲家庭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关注单亲母亲的智慧和能力.注意单亲家庭孩子问题的归因。建立社会支持体系。

2.针对伤害妇女行为的干预

(1)针对妇女的婚姻暴力。

①婚姻暴力的概念: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

②婚姻暴力的特征:受虐妇女综合征的特征包括低自尊、暴力循环、暴力正常化。

(2)拐卖妇女:拐卖妇女问题的界定(以出卖为目的。涉及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等行为);对被拐卖妇女造成的伤害;介入策略(修改完善法律条义;开展针对性综合治理;后续跟进服务)。

(3)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原则:接纳受害妇女描述的问题而不是责怪受害者;尊重受害妇女的人格独立,提升她们的自信心;关注受害妇女的安全;与受害妇女建立信任、真诚的专业关系。

(4)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策略:促进立法和完善法律法规、开展综合干预行动、建立支持小组、提供各种形式服务。

3.对流动妇女和留守妇女的工作

(1)为流动妇女群体提供的服务:从国家战略布局角度加大农业投入,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针对妇女需求开展服务,鼓励妇女参与社区公益活动;进行职业培训;为流动妇女的孩子举办各种活动: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和互助系统,协助争取权益,

连接资源,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

(2)为留守妇女提供的服务:留守妇女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传统性别制度的安排。解决策略:在政策上倡导对问题的关注;对留守妇女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改善精神生活,创造安全生活环境,增加资源。社工应深入农村,建立妇女组织,增强互助,借鉴丰富经验。

4.针对妇女生殖健康的工作

(1)妇女生殖健康的概念:除包括生殖健康基本理念之外.还包括妇女对自己健康权利的认识、权利的行使和能力。

(2)问题的成因:社会没有给予应有重视:无视妇女作为人的权利;社会提供资源有限;妇女自身缺乏权利认识等。

(3)干预原则:包括主体原则和参与原则。

(4)于预策略:倡导健全具有社会性别敏感性的妇女生殖健康的政策;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妇女为中心”服务策略:建立妇女定期生殖健康检查的制度。

5.推动妇女参政的工作

妇女参政包括权力参与(妇女进入国家及社会事务的各个管理阶层,进行决策与公共管理)和民主参与(作为主体行使民主选举、建议等权利)两个方面。妇女参政率低,缺乏参政意识。推动策略:建立指导思想和理论体系,创造更公平和有性别敏感性的政治参与机制;倡导、监督保障立法和维护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在微观层面推动。

6.针对妇女就业问题的工作

考生需注意社会工作者的介入策略: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培训,扩大就业岗位;呼吁政策和法律的保障;强调社会平等。

7.针对妇女贫困问题的工作

(1)造成妇女贫困的根源是结构性的,即妇女获得资源的机会有限。妇女易陷入贫困;付出更多,报酬更低;文化、法律及劳动市场限制妇女流动性,妇女摆脱贫困能力受制约。

(2)干预策略:国家层面政策支持;妇联、民间组织小额贷款和农村综合发展形势。

8.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1)维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2)维权途径:①向社会以及妇女们宣传各种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②调查研究妇女权益状况,为健全和落实权益保障立法提供事实依据。③提供服务,落实妇女权益,并研究妇女权益的落实状况。④倡导、督促健全维护妇女权益的机制。

9.推进性别平等的工作

(1)宣传和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2)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

(3)推动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工作。

①社会性别:在一个特定社会中形成的对有关男性和女性的群体特征、角色、活动及责任等的观念。社会性别是由后天社会建构而成。在个人的社会化中以及社会制度中得到传递和巩固,它是一种社会关系.同时也是一种权力关系。

②社会性别分析和决策主流化:对任何领域的任何一个计划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或项目计划等对女性和男性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将性别分析纳入社会决策过程即是将性别问题纳入决策主流的过程。

③推动社会性别分析和决策主流化的内容:强化性别意识、注重性别分析、维护性别公正、推动平等基础上的性别发展目标;提供性别意识训练、向政府宣扬社会性别观点的策略,使社会性别意识贯彻到社会公共政策之中,并使之上升到国家意识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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