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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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9-02


2016税务师考试

2016年税务师的备考战鼓已经敲响,税务师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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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头 出具单位名称和编号
正文 (1)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鉴证事项 鉴证报告”
(2)收件人:一般为鉴证业务的委托人,全称
(3)引言段
(4)鉴证实施情况
(5)鉴证结果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附件,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所长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报告日期 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可以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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