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6
【高频考点提要】
1.素质教育观的基本要求;2.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高频考点速记】
素质教育观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观
教育观是人们对教育所持有的看法。具体地说就是人们对教育者、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教育要素及其属性和相互关系的认识,还有人们对教育与其他事物相互关系的看法,以及由此派生出的对教育的作用、功能、目的等各方面的看法。
(二)素质教育观
1.定义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即先天的生理素质及后天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的全面发展。
2.内涵
(1)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的教育。
(2)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
(3)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全面发展,这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4)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是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教育。它在承认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的基础上,从差异出发,以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实质上是一种个性发展的教育。
(5)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
3.外延
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素质教育不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
(三)素质教育观的产生与发展
1.素质教育观的产生
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末提出的一个概念。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价值观念,其初衷在于纠正“应试教育”现象:中小学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大学教育过分专业化等。应试教育把教育活动的评价环节作为教育目的所在,把人的素质的某个方面作为全部,教育活动本身和教育培养对象被严重扭曲。因此,应试教育不仅背离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也不利于培养社会进步与发展所需的人才。素质教育观扭转了应试教育观,把教育目的重新指向人本身,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
2.素质教育观的发展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术和身体心理素质”。
1996年3月由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要“实施全面素质教育”。
1999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发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的产生标志着素质教育观已经形成了系统的思想。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这标志着素质教育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
(四)中学素质教育
1.中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
中学素质教育的一般性质是指国民素质教育的形式,与其他层次、形式相同的性质。中学素质教育强调教育的基础性,即中学素质教育培养受教育者作为国家公民的基础素质。中学素质教育应当对中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和面向全体中学生的教育。
2.中学素质教育的特殊性
中学教育包含初中阶段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中学素质教育是顺应初中学生、高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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