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公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1
第三节 小学综合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
一、综合课程
(—)综合课程的类型
根据考察和探究的中心主题或问题的来源不同,综合课程可分为“学科本位综合课程”“社会本位综合课程”“儿童本位综合课程”。“学科本位综合课程”考察和探究的中心主题或问题源于学科知识,“社会本位综合课程”考察和探究的中心主题或问题源于社会生活现实,“儿童本位综合课程”考察和探究的中心主题或问题源于学生自身的需要、动机、兴趣、经验。
(二)目前在小学设置的综合课程
目前在小学设置的综合课程主要是小学一、二年级的《品德与生活》与小学高年级的《品德与社会》,二者是一脉相承的。
二、综合实践活动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概念和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具有以下性质:
1.实践性
2.开放性
3.自主性
4.生成性
(二)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要内容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在规定新课程的结构时做出了如下阐述,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小学阶段自三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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