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9
诉讼时效
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1年身体质量租金寄存
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普通诉讼和特殊诉讼的时效期间起算点: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