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行政复议机关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25

行政复议参加人和行政复议机关

1.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行政复议参加人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2. 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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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爹: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安全机关、政府 (垂直领导—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

无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无部门申请复议,如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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