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会工作者《初级实务》:第一章(5)

来源:中大网校

发布时间:2017-08-07


第四节 介入

一、介人的分类

从社会工作者的角度来说,介入是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与技巧协助服务对象系统达到计划服务目标的过程。

要决定介入焦点,社会工作者首先要了解服务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会网络、社会处境以至相关的社会政策。对上述系统的介入就形成了社会工作者介入的不同介入类型。(1)直接介入指以个人、家庭和小群体为关注对象,针对个人、家庭和小群体采取的直接行动,重点在于改变家庭或小群体内的人际交往,或改变个人、家庭和小群体与其环境中的个人和社会系统的互动方式。直接介入也指针对服务对象采取的行动以及直接服务提供番日介入。

(2)间接介入指以个人、家庭、小组、组织和社区以至更大的社会系统为关注对象,由社会工作者代表服务对象采取行动,通过介入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系统间接帮助他们。间接介入通常也称为改变环境的工作,或中观和宏观社会工作实务活动。

(3)综合介入社会工作将介入焦点放在:①增强个人的生活适应能力;②增加社会和物理环境对个人需要的回应,包括环境的改变和政策的倡导与实施。这种从人与环境两个环节进行介入的策略构成了将直接实务和间接实务活动结合在一起的综合介入行动,是对各种与服务对象系统有关的系统进行的介入,体现的是一种综合治理的理念。

二、选择介人行动的原则

社会工作的介入行动,理论上说应根据预估阶段对服务对象需要与问题的认定进行事先的计划,但很多时候也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调整,其原则如下:①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②个别化;③考虑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他们的特点;④与服务对象相互依赖;⑤瞄准服务目标;⑥考虑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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