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药师考试的有关问题

预约试听

来源:中大网校

发布时间:2016-08-23

  2004年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第412号令明确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属于和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范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开展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调研,起草及征求意见以及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等工作,待相关文件出台后,我局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导下,逐步理顺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和药学人员职称制度之间的关系,推动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健康发展,并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得到切实有效实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相关链接:

2023执业药师高频考点课

提炼易考点,化繁为简,口碑师资,倾情授课,品质有保障

59元查看

医学教育网执业药师 
环球网校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培训 
医学教育网 

免费试学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

您好!我是您的专属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

微信咨询
领优惠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