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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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08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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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拨款(国家拨入单位款项)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单位上交国际款项)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对企业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收取的本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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