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事件的起因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08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根据事件的起因可以分为绝对事件、相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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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

例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例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提示】事件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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