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08

非合理损耗的会计处理

1.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应当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下同)

2.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的损失,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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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 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

3.有残料价值收回的,应当

借:银行存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4.查明原因,属于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损失,应当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当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6.查明原因,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应当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7.在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相应余额应当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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