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鉴别与检查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3-18

鉴别发票十法

审查发票是经济法律监督的经常性工作。判断发票的真伪是经济法律监督人员必备的业务技能。审查判断发票真伪要有深入细致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对发票的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要认真分析,善于探索问题,辨伪析疑,见微知著。其具体方法是:

(一)审查发票的有效性。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发票版式,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如果发现逾期使用旧版发票报销,应查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问题。对发票要看其印制是否清晰,有无错漏,辨明真伪。审查比较同期发票的新旧程度,看是否属于使用早已废弃不用的发票,弄虚作假,拿出来报销。

(二)审查发票的笔迹。看发票台照、日期、品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的字迹、笔体、笔画的精细、压痕是否一致。有无用药剂退色、用橡皮擦、小刀刮等涂改痕迹。

(三)审查发票的复写情况。看复写的字迹颜色是否相同。发票的正面和反面都应仔细看一看,本应一式多份复写的是否符合复写的实际情况。背面有无局部复写的痕迹。发票的第二联如果不是复写的而是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的,就说明存在问题。

(四)审查发票的填写字迹是否位移。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在印制装订发票时,各联次的纵横行列都是对齐的,有固定位置。如果发票各联填写的字迹有不正常的位移,就可能存在问题。

(五)审查发票的填写内容。看发票报销联的台照、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填写齐全;看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如写的类名称——生产用品、办公用品、交电、百货、日杂、土产,且金额较大,对这种情况不论付款用现金还是转账,都可能存在问题。

(六)审查物品名称是否为用票单位的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加工门市部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煤炭,显然存在问题。

(七)审查用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

(八)审查发票台照写的购货单位同实际收货单位、付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

(九)审查同一供货单位,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是否使用了不同单位的发票。

(十)审查发票号码。看同一个单位的发票,是否多次在某单位报销,而其发票号码顺序相连,却时间颠倒。

对上述发现的问题,一要调查发票报销后实物的去向,二要调查购货付款单位的发票报销联同开票单位、发货收款单位的发票存根、记账联、现金银行账、实物明细账的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相符。调查是否无中生有、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李代桃僵,查明事实真相,是否有违法犯罪存在。

真伪检查法

一、普通发票真伪鉴别方法:发票监制章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法定标志。全国统一启用的新版发票“发票监制章”,其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 *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国税、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紫外线灯下,呈桔黄色,荧光反映,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央。从发票联采用有“SW”字样防伪专用纸等方面识别,用发票防伪监别仪器识别防伪油墨看其是否是统一的防伪油墨。这些防伪措施也是识别发票真伪的重要依据。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鉴别方法:为鉴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首先应了解其防伪措施,然后采取特定的审查方法来鉴别其真伪。对照光线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看是否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带有水印图案的防伪专用纸印制。用紫外线灯、发票鉴别仪鉴别无色和有色荧光防伪标志“SW”。

三、对照审查发票法:对照审查法将用票单位发票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发票购领簿》及发票领用存的情况核对,审查私印发票、丢失发票、转借发票、虚开发票、代开发票、使用作废发票、和超经营范围填开发票的问题。

四、票面逻辑推理法:根据发票各个栏目所列的内容之间、发票与用票单位有关经济业务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审核,从中发现问题。发票所列各项内容之间,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和规律性,如果违背了这些规律,就说明发票存在问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购销双方的名称与税务登记号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根据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可以确定适用税率;根据计量单价、数量、单位、金额、税率和税额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推断金额和税额的计算有无错误等。发票与企业的购销业务有着直接的联系,而购销业务与企业存货数量及货币资金(包括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有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利用这一逻辑关系就可以审查发票使用有无问题。取得发票的金额与存货、费用增加额,货币资金减少额,流动负债增加额呈同步变化趋势;填开发票的金额与存货减少额,货币资金或应收债权增加额呈同步变化趋势。如果企业取得和填开的发票与购销业务之间的关系违背了上述规律,在数量、金额上的逻辑关系不符,就有可能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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