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济法基础》备考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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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知识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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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内容、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计算缴纳及享受的待遇、社会保险的登记与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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