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考点:单位内部监督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5-11-30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1.单位内部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监督主体: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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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对象:经济活动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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