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精华答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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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26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会计从业资格的撤销、吊销和注销是一样的吗?

答:会计从业资格的撤销、吊销和注销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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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是基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过错或者从业人员的过错或者持证人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情况。

吊销:是基于会计从业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注销:是基于不可抗拒因素(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

2.单位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人是一个意思吗?

答:单位负责人≠单位领导人

单位负责人是一把手,单位领导人是包括单位负责人和副总

3.原始凭证的外借由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复制为什么不正确?

答: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所以要注意记忆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复制的是会计档案。原始凭证比较特殊,需要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才可以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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