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创投企业优惠(11.28)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25


单选题

甲企业属于创业投资企业,2012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25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4年2月31日。甲企业2013年度生产经营所得为450万元,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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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75

B、68.75

C、175

D、112.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013年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50×70%=175(万元)。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450-175=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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