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11
第三节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一、套期保值原则与方式
(一)套期保值的原则
主要包括:种类相同或相关原则、数量相等或相当原则、交易方向相反原则、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等。
(二)套期保值的方式
1.买入套期保值
2.卖出套期保值
二、套期保值的操作
(一)做好套期保值前的准备
(二)识别和评估被套期风险
(三)制定套期保值策略与计划
(四)优化套期保值方案
(五)套期保值跟踪与控制
三、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从会计角度看,套期保值可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认定
(二)运用套期保值会计的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运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只有同时符合下列两项条件才能将该套期保值认定为高度有效: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125%的范围内。常见的套期保值有效性评价方法包括主要条款比较法、比率分析法、回归分析法。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企业应当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三)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
1.公允价值套期
(1)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2)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1)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
(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应当计人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套期保值相关的其他事项的会计处理,参见《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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