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02
资金筹集业务的账户处理——负债筹资
企业的资金筹集业务按其资金来源通常分为所有者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
一、负债筹资的构成
负债筹资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结算形成的负债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结算形成的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二、负债筹资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负债筹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短期借款”账户
“短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该账户贷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该账户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借款”账户
“长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长期借款。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归还的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该账户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利息”账户
“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该账户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4.“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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