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3-06
记账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也称分录凭证。
由于原始凭证只表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能直接反映其对会计要素的影响,不能显示应记的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不能凭以直接入账。
因此,编制记账凭证,将原始凭证使用的普通商业语言转化成会计语言是一种质的飞跃。
记账凭证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按照用途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按照填列方式可分为单式记账凭证和复式记账凭证。
一、按凭证的用途分类
1.专用记账凭证
专用记账凭证是指分类反映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收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据以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有关账簿。
收款凭证又分为现金收款凭证和银行存款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凭证是根据证明现金收入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银行存款收款凭证是根据证明银行存款收入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编制的收款凭证。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据以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有关账簿。付款凭证又分为现金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现金付款凭证是根据证明现金支付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是根据证明银行存款支付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付款凭证。
应注意的是,对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相互划转的经济业务,为了避免重复记账,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即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对于将现金存入银行的业务,编制现金付款凭证。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是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等有关账簿的依据。
它是根据证明转账业务(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无关的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2.通用记账凭证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用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为各类经济业务所共同使用,其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通用记账凭证是指用来反映所有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为各类经济业务所共同使用,适合规模小、业务量不多的单位。其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二、按凭证的填列方式分类
1.单式记账凭证
单式记账凭证是指只填列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
单式凭证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有利于会计的分工记账。但是单式凭证的制证工作量大,且不能在一张凭证上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内容分散,也不便于查账。
一般适用于业务量较大,会计部门内部分工较细的单位。单式记账凭证的编制原理,仍然是借贷记账法,属于复式记账法,而不是单式记账法。只不过对于同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同时使用借式记账凭证和贷式记账凭证。
2.复式记账凭证
复式记账凭证是将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
复式凭证在实务中被普遍采用。复式凭证可以集中反映一项经济业务的科目对应关系,便于了解有关经济业务的全貌,减少凭证数量,节约纸张。但是,采用复式凭证不便于同时汇总计算每一个科目的发生额,也不利于会计的分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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