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2-15
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环球网校提供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各单位由于经济业务活动的具体内容、规模大小与业务繁简程度等情况不尽相同,在具体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考虑其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
但设置会计科目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明细分类科目:除会计准则规定设置的以外,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
例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属于会计准则规定设置的明细分类科目。
2、相关性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
企业的组织形式、所处行业、经营内容及业务种类等不同,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亦应有所区别。
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注意:也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设置明细科目。
例如:本年利润科目就没有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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