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精华:第十章第一讲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1-16

第一节 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预算的概念

部门预算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综合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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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央部门预算的编制规程

中央部门预算编制采取自下而上的汇总方式,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逐级汇总,所有开支项目都落实到具体的预算单位。

预算编制程序可分为“准备”、“一上”、“一下”、“二上”、“二下”五个阶段。

三、政府收支分类

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包括“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部分。

(一)收入分类

收入分类主要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收入分类设类、款、项、目四级科目。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在以上收入分类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类科目的类级科目包括: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债务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二)支出功能分类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进行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表明政府支出用在了哪些领域。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主要反映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说明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支出功能分类里有很多的类、款和项,考生不需要记忆所有的类、款、项,只需要把握划分思路即可。

1.总体来说,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科目主要根据政府职能,按由大到小、由粗到细分层次设置。其中:类级科目反映政府主要职能,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教育、公共安全等;款级科目反映政府履行某项职能所要从事的主要活动,如教育类下的普通教育、特殊教育等;项级科目反映某活动下的具体事项,如普通教育下的小学教育、初中教育等。

2.中央和地方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应按职能选择相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1)跨功能的部门支出应该分解归入其对应的各个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去。如卫生部门所属卫生学校支出,应在“教育支出”科目反映,而不应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反映;教育部门下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支出,应使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不能列入“教育支出”;(2)有些涉及多项功能的混合性支出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解。确实不宜分解的支出,可归入最主要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如某中学既有高中教育又有初中教育,可根据学生人数,按比例进行适当分解。

3.考虑目前的管理体制和实际情况,以下情况需要注意: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未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离退休经费仍在有关部门对应的支出功能科目反映;

(2)医疗支出由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等,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下相关项,部门自行安排的医疗费支出仍使用部门对应的相关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有关培训支出的管理,从2014年起将各部门安排的培训支出,集中在205类“教育支出”下新增的2050803项“培训支出”科目反映,将原20508款“教育进修及干部教育培训”的科目名称修改为“进修及培训”,同时对其他含有“培训”内容的科目作相应调整;二是,与2014年相比,2015年支出功能分类基本相同,变化点主要有两个:(1)由于机构的调整,将2014年的“医疗卫生支出”改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将2014年的“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改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三)支出经济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是在支出功能分类的基础上,用于某个领域支出的再细分。

支出经济分类设类、款两级科目。根据财政部制定的《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考生应注意以下几类的区别:

(1)“工资福利支出”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前者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而后者主要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前者主要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后者反映除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前者主要用于消耗性物品购买、设备房屋维修等,后者则主要用于设备购买、房屋建设等;

(3)“基本建设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前者主要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等方面的基本建设支出,而后者则主要反映非发展与改革部门,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安排的相关支出。

(4)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列入支出预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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