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11-07
⑴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债券。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债券本金和利息。
⑵本科目应当按照“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⑶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的摊余成本。
考点针对性讲解,专属模拟试题
更多会计知识可访问:正保会计网校官网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