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10-24
【考点十八】目标成本的设定
产品目标成本=产品竞争性市场价格-产品的必要利润
目标成本设定是实施目标成本法的第一个阶段,设定目标成本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的核心是真实了解顾客对产品特性、功能、质量、销售价格等各方面的需求。通常,市场调查的方法有三种:
1.对经济、政治、人口、产业等宏观或总体性资料的收集与预测;
2.对现实和潜在顾客的需求问卷调查;
3.选取特定顾客群体对他们的需求偏好做深入研究。
(二)竞争性价格的确定
竞争性价格是指在买方市场结构下由顾客、竞争对手等所决定的产品价格。
一般而言,竞争性价格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可接受价格。第二,竞争对手分析。第三,目标市场份额。
确定竞争性价格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两种:
1.市价比较法,即以已上市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加减新产品增加或减少的功能或特性(特性包括质量、外观等)的市场价值;
2.目标份额法,即预测在既定预期市场占有率目标下的市场售价。
(三)必要利润的确定
从成本管理角度看,企业在确定产品必要利润并借此确定新产品目标成本时,除考虑投资者必要报酬率之外,还应当考虑以下两种不同行为动机对目标成本测定的影响:
1.采用相对激进的方法确定成本目标(如提高必要利润水平),人为“调低”目标成本,增强目标成本对产品设计过程的“硬预算”约束力,并辅以成本目标实现的“激励”属性,以最终实现目标利润;
2.采用相对宽松的方法确定目标成本(如调低必要利润水平),从而为产品设计提供相对较多的备选项,以提高产品设计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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