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10-11
第一节 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概念
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称为会计科目。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
明细分类科目: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
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共同类、成本类、损益类六大类。P27
三、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相关性原则。(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如应收账款明细科目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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