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级会计实务高频考点:内部控制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10-10

【考点五十六】内部控制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将控制客体界定为单位经济活动的风险,非经济活动的风险暂时还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范围。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经济活动通常包括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等。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并直接参与内部控制建设过程,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保证内部控制建设的有效开展和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高级会计师协议退费班

论文 业绩 评审 答辩

800元查看

单位还应当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内控部门)或者确定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的牵头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一般应由各单位主管财务工作的部门担当。内控部门或者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协调单位内部控制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案或规划;研究提出单位内部跨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协调单位内部跨部门的重大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风险的日常监控;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岗位落实内部控制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单位内部控制的其他有关工作。内控部门或者牵头部门在开展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政府采购、基建、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的作用。

(三)单位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1.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该方法要求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该方法要求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归口管理。该方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4.预算控制。该方法要求单位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5.财产保护控制。该方法要求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6.会计控制。

7.单据控制。

8.信息内部公开。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

注册/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