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8-26
知识点:增量预算法与零基预算法
出发点特征(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不同
1.增量预算法
以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期业务量水平及有关降低成本的措施,通过调整有关费用项目而编制预算的方法。
1)假定前提——存在即合理
①企业现有业务活动是合理的,不需要进行调整;
②企业现有各项业务的开支水平是合理的,在预算期予以保持;
③以现有业务活动和各项活动的开支水平,确定预算期各项活动的预算数。
2)缺陷:可能导致无效费用开支项目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2.零基预算法
不考虑以往会计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一切以零为出发点,从实际需要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合理才存在
1)编制方法
①提出费用开支方案,包括开支的目的及数额;
②划分不可避免费用项目(保证资金供应)和可避免费用项目(成本效益分析);
③划分不可延缓费用项目(优先安排)和可延缓费用项目(按轻重缓急安排)。
2)优点
①不受现有费用项目的限制;
②不受现行预算的束缚;
③能够调动各方面节约费用的积极性;
④有利于促使各基层单位精打细算,合理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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