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8-15
第四节 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一)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顺序:
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
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注意:
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核算
利润分配账户:核算企业利润分配的各个项目的具体数额以及利润分配后的余额。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账户转入本账户,即借记“本年利润”账户,贷记本账户(未分配利润),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
同时,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本账户的“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外,本账户的其他明细账户应无余额。
本账户年末余额,反映企业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例16-14】承上例的资料,该企业董事会决议,经股东大会批准,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的80%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假定该企业以前年度没有未分配利润)。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000
贷:盈余公积 71000
2.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11200元[(710000-71000)×80%]: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511200
贷:应付股利 511200
3.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的“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822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000
——应付现金股利 511200
28.(分录)某企业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按照规定用净利润弥补亏损。当年实现净利润40万元,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5%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当年没有分配股利。
要求:计算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余额,并编制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答案】
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余额:(40-10)×(1-15%)=25.5(万元)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
——任意盈余公积 1.5
29.(分录)年末,公司实现净利润600 000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20%的比例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经批准,以法定盈余公积20 000元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以法定盈余公积40 000元转增资本。编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的会计分录。
【答案】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 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20 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60 000
——任意盈余公积 120 00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0 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0 000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0 000
贷:实收资本 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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