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29
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的选择应遵循可比性原则,如需变更,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1、年限平均法(直线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余额)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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