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27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时间越来越紧张了,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知识点: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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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对其经营活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对应收、应付款项等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也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

基于此特点,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其中,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反映事业单位某一会计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的情况。

3、事业单位各项财产物资应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二、事业单位会计要素

1、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若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1元入账。

2、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3、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4、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事业单位的收入,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5、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事业单位的支出,应按照实际发生时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相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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