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章第四节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27

第四节 资本的增减

资本是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资本实质上是投资者对企业的净资产所享有的财产权,即从数量上来讲,应当等于单位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考点123:接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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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公司或企业接受货币性资金投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

【例1】A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元。假定股票发行成功,股款50000000元已全部收到,不考虑发行过程中的税费等因素。根据上述资料,A股份有限公司应作如下账户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 000 000

贷:股本         10 00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 000 000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借记相应的资产类账户等,贷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科目,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科目。

【例2】A公司收到C公司作为投资投入的设备一台,该设备约定价值100 000元,A公司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0 000

贷:实收资本      100 000

考点124:实收资本的减少

1.回购股票时,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注销回购的股票时,借记“股本”科目,以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贷记“库存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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