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26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一、初始计量:
初始成本=公允价值 相关交易费用
1、如果为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价款)
2、如果为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面值)
——利息调整 (差额,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 (支付价款包含的已到付息期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的价款)
二、后续计量:
1、发放股利或利息,贷记投资收益,股票投资借记应收股利,债券投资账务处理同持有至到期投资。
2、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金额,交易费用要减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发生额)
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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