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5-10-27
(一)概念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原始凭证必须能够表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其完成情况,凡是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各种单证,如购货申请单、购销合同、计划、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不能作为原始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凭证的名称;
(2)填制凭证的日期;
(3)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4)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5)接受凭证单位名称;
(6)经济业务内容;
(7)数量、单价和金额。
会计上岗证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提高备考效果,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的会计上岗证考试《会计基础》知识点:原始凭证复习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顺利考取会计上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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