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19
(一)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
1.政府部门。金融市场重要的资金需求者。
2.工商企业。首先是筹款人,还可以是金融交易的买方。
3.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最特殊的参与者和交易中介机构:
(1)它们是金融市场上最大的买方和卖方。
(2)作为交易中介机构,参加金融市场活动。
4.个人。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卖方。
5.中央银行。
(1)它是公平交易的一方。
(2)它是金融市场的主要管理者,起着控制和调节整个金融市场上资金供求规模的作用。
(二)金融危机的教训
1.金融危机的定义
指的是金融资产、金融机构或金融市场的危机,具体表现为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或金融机构倒闭、濒临倒闭或某个金融市场暴跌等。
2.金融危机的分类与特征
(1)分类:货币危机、债务危机、银行危机、次贷危机、综合性金融危机等类型。
(2)特征
①人们预期未来经济将更加悲观。
②整个区域内货币币值出现较大幅度贬值。
③经济总量与经济规模出现较大幅度的缩减,经济增长受到打击。
④企业大量倒闭,失业率提高,社会经济萧条。
⑤有时候甚至伴随着社会动荡或国家政治层面的动荡。
3.金融危机的启示
(1)必须建立最基本的社会福利框架,废除泛福利化体制。
(2)必须在完善的、独立透明的法治基础之上建立政府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体制。
(3)必须大力推进生产领域的市场化,鼓励实业投资。
(4)周期性调整经济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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