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四章第四节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14

四、试算平衡及其应用

(一)试算平衡的含义

所谓的试算平衡指的是根据“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检查和验证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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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额试算平衡法

借贷记账法是建立在“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这一恒等式的平衡原理基础上,并采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在有关账户中作复式记录,这就确定了每一项经济业务所编制的会计分录借方与贷方的发生额必然相等的关系。由此,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会计分录登记有关账户之后,则所有登记账户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和所有登记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合计必然相等,因此,就有了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它是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与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恒等关系,检验本期发生额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其公式为: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2.余额试算平衡法

余额试算平衡法是运用会计等式,根据本期所有账户借方余额合计等于所有账户贷方余额合计的关系,检验本期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由于所有账户的期末余额又是根据一定时期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计算的结果,所以,所有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也必然和所有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相等,因此就有了余额试算平衡法。

根据余额时间不同又分为期初余额平衡与期末余额平衡两类。其公式为: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借方本期发生额合计=贷方本期发生额合计

借方期初余额合计=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借方期末余额合计=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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