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岗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基本存款账户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5-10-23

(一)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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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户要求

1.主体资格:——12项,除个人以外

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异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12)其他组织。

【注意1】“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注意2】异地“常设”机构(非临时机构)

【注意3】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2.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如有税务登记证也出具(正本)。

 会计上岗证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提高备考效果,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的会计上岗证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基本存款账户的复习资料,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顺利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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