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预约试听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06


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知识点九: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

(一)委托受理(掌握)

证券从业资格实验班

考试不过 下一期免费学

560元查看

委托受理

(二)委托执行(掌握)

委托执行

(三)委托撤销(熟悉)

1.撤单的条件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销委托。一旦成交后,买卖即告成立,成交部分不得撤销。

2.撤单的程序

对委托人撤消的委托,证券营业部须及时将冻结的资金或证券解冻。

编辑推荐: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培训

证券从业远程培训

证券投资考试培训班

证券从业远程培训

免费试学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

您好!我是您的专属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

微信咨询
领优惠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