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29
第三章 基金的募集、交易与登记
知识点九:ETF份额的折算与变更登记
基金合同生效后,ETF应在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建仓。
建仓后,基金管理人选定一个日期做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ETF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折算后,基金总份额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发生调整,但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持有人的收益无实质影响。
ETF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折算比例=(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总份额)/(标的指数的收盘值/1000)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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