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29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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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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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制定机关 具体内容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是经济立法的基础。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它规定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XX法。
法规 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经济法大量以法规的形式存在,法规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XX条例。
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行、署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的补充,对正确适用和执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重要意义。XX办法。

以上四个层级是最爱考的,大家要重点把握,包括表格最后一列内容。

(五)民族自治地方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六)司法解释: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七)国际条约和协定:也是经济法的渊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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