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汇票的分类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22


汇票的分类

依据出票人身份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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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到期日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是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注明: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以及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出票行为包括:签发及交付。

出票的记载事项

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任意)。

绝对记载事项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1、表明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上述事项,缺一,汇票无效。

相对记载事项:

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非法定记载事项

签发票据的原因、用途或该票据上交易的合同号码。

背书

分为转让背书、质押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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