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13


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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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主体资格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取得 :(1)法定取得。(2)授权取得。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客观形态划分,经济法主体可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等。


经济决策主体 经济实施主体
国家机关
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公民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

根据调整领域 宏观调控法主体 调控主体 全国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
受控主体 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市场规制法主体 规制主体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
受制主体 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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