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13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委托方根据合同或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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