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07
资金筹集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资金筹集业务按其资金来源通常分为所有者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所有者权益筹资形成所有者的权益(通常称为权益资本),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及其增值,这部分资本的所有者既享有企业的经营收益,也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负债筹资形成债权人的权益(通常称为债务资本),主要包括企业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和结算形成的负债资金等,这部分资本的所有者享有按约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
一、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
(一)所有者投入资本的构成
所有者投入资本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和资本公积。
实收资本(或股本)是指企业的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或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以及按照有关规定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转增资本的资金。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作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转增资本。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进行核算:
1.“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
“实收资本”账户(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设置“股本”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
该账户贷方登记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所有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
该账户可按投资者的不同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2.“资本公积”账户
“资本公积”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该账户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额,贷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增加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资本公积的结余数额。
该账户可按资本公积的来源不同,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3.“银行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但是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存入的款项,贷方登记提取或支出的存款。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该账户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二、负债筹资业务
(一)负债筹资的构成
负债筹资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结算形成的负债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对资金的临时性需要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偿还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结算形成的负债主要有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
(二)账户设置
企业通常设置以下账户对负债筹资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1.“短期借款”账户
“短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增加额,借方登记短期借款本金的减少额。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和币种进行明细核算。
2.“长期借款”账户
“长期借款”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归还的本金和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该账户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3.“应付利息”账户
“应付利息”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该账户贷方登记企业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利息。期末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该账户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4.“财务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通过“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该账户借方登记手续费、利息费用等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等。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该账户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账务处理
1.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2.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借款本金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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