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有何处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6-01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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