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第十章第六节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8

第六节 财务成果的计算

考点129:利润

(一)利润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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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基础弱或零基础、有一定自制力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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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投资净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考点130:所得税

(一)应缴纳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二)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例1】某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 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应交所得税=6000 000*25%=150 000(元)

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15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 000

考点131:利润分配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即为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以后,其他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例1】某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为1 783 500元,企业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企业本会计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500 000元。甲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1 783 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783 5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8 350

贷:盈余公积——盈余公积 178 350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42 680

贷:盈余公积——盈余公积 142 680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或利润 500 000

贷:应付利润 500 000

(5)结转利润分配中明细账户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21 03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8 35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42 680

——应付股利或利润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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